武汉房产问答 > 武汉买房 > 武汉购房建议 > 婚前共同出资付买房首付,名字是丈夫的,做共同财产公证,有法律效应证明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共同出资付买房首付,名字是丈夫的,做共同财产公证,有法律效应证明是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八月份签购房合同,九月份结婚,请问是属于婚前购房吗? 如果是,房子是写的我老公的名字,而且房子是按揭买的,将来还贷共同承担,现在我想去公证处做共同财产公证,证明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请问,这个公证有法律效应吗?能保护我的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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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热心网友_5494974

您好,只要能证明是婚前共同出资的,就能够按照出资比例视为按份共有财产,如果是婚后出资的,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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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红山

    像您这样说是属于婚前购房,去公证的话,可能要提供共同出资的凭据,只要是公证就会有法律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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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心网友_4805483

    你好,是属于婚前购房。 去做公证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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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心网友_5494974

    您好,只要能证明是婚前共同出资的,就能够按照出资比例视为按份共有财产,如果是婚后出资的,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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