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问答 > 济南其他 > 济南装修 > 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问题

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问题

我买的房子要交房了,售楼部通知说要先交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等一系列费用,才能给钥匙,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按每平米43元收取,(房子房价是2410元每平米,已经交清),我想问一问此维修基金收取是合理的吗,如果必须有此费用的话,应不应该就包括在2410元每平的房价里,必须得再这样单独交吗?另外43元的标准是否合理,此费用是在物业、房产管理公司、还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马磊

    济南市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本实施细则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第五条自本实施细则施行之日起,房地产开发项目内新竣工的单幢住宅、非住宅,应按照建筑安装造价的一定比例交存保修金,交存比例分别为:多层和低层建筑3%,小高层建筑4%,高层建筑5%。 维修基金是单独交纳的,不含在房价内!此费既不在物业,也不在房产管理公司,更不在公积金管理中心,他有专门的事业单位---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管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

  • 推荐城市问答
  • 问答分类
  • 推荐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