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房产问答 > 昆山其他 > 昆山法律纠纷 > 丈夫去世后,房子作为共有财产由妻子继承,以后若卖房子会收取20%的税吗?

丈夫去世后,房子作为共有财产由妻子继承,以后若卖房子会收取20%的税吗?

房屋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证只有丈夫名字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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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秀康

    现在的政策倒是没有说需要交纳这个税,看以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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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连超

    您好:您房子要是为商品房的话。那么将来卖房子会按20%差额来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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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聪林

    现在政策还没有出来这个20%的税,以后卖房子是否要收取就看以后的政策了,现在的政策是差价(指导价-当时购入的单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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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家新

    不会,只要提供你老公死亡证明去国土局变更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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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欢

    现在的政策倒是没有说需要交税;看以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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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庆辉

    你需要先去房产交易中心走个更名手续,以后卖房的话政策有什么变动谁也说不准,所以我无法给予您回答。不过现在卖的话需要看您的房子满没有满五年,没满五的话需要交营业税与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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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红

    你好,像你说的这种情况,首先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费为2%(实际要收取1%),如果是全继承,除缴纳公证费外,还要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交测绘0.4元/平米,交易3元/平,工本费80元,税全免,如果是一半继承,一半买卖,则需要缴纳契税,个税,但是当再次出售的时候,要缴纳1%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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