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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修基金纠纷的问题

我在武汉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贷款已经批下来了,正准备去过户的时候,房然要求我们把他所缴纳维修基金给他,说什么受益人是我,叫我把钱给他。合同上没有谈设计到这个事情,合同上也是写的房东净得,我来承担过户费和贷款费用。请问房东这样的要求无理吗?但是我不想给他,因为我个人觉得这个费用属于他费用的一部分,我购买他这套房,保证他能净得的数量,我就是按合同来的。如果真的要打官司的话,我的胜率有多大?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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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磊

    维修基金一般都是包在原房东首次办证的费用里面的,你所说的这个情况明显是房东偷换概念不用去纠结这个东西,他要打官司让他去,你自己随便找个稍微懂一点的人都可以喷的他没话说,但是房东实在要无理取闹的话还是协商解决吧,毕竟打官司浪费的时间是相当之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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