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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已逝丈夫的名字继承权是怎样的

我有两个儿子,一处房产,房产证是我已逝丈夫的名字,先由我二儿子和二儿媳居住,两人无孩子二儿媳无本市户口,我丈夫已去世多年,现在二儿子又去世,半年前,二儿媳在我二儿子病重之时,没跟我打招呼就回外地老家没照顾我二儿子,直到前几天我二儿子去世后才回来,该房面临拆迁。提问:1此处房产如何分割,二儿媳有继承权吗?如果有有多大比例?2面临拆迁,正在居住的二儿媳有决定权吗?我不想让她住,我该怎么办?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该房产是私产。拆迁协议需要二儿媳签字吗?如果需要她不配合,我进行起诉(含腾房)会是什么结果?为什么有两种说法?1、说她有继承权(比例很小)2、说她无继承权。谢谢解答!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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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密

    房子产权是您丈夫的。他去世后,你是首个继承人!他没有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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