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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房租

有个朋友租了一个门面,由于资金问题,现在让给我来做!他跟房东的合同是明年4月到期,他开始跟我说房租是一年一付,已经付到了明年4月份的房租,后来才知道他给房东房租是一个月一付。我没有直接跟房东签合同,此事也没有经过房东,我跟朋友签了一个合作经营合同,说给我门面用,我每个月给他分成,每个月分成在合同上有规定时间,要按时给他,约定时间不给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我一次性给他付了3个月房租当押金,装修花了几万块钱,然后这个月的分成按约定时间我晚给他两天,并且他口头上也说没问题。现在他说房东找他,说他不按时交房租,违反约定,追求赔偿,要收回房子!他就说我这里没按时给他分成,导致他无法按时交房租,这个责任要我负责!请问我跟朋友签的这个合作经营合同有效不?现在到底是谁的责任,如果是他的责任,我可以要求朋友赔偿损失不?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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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碧荣

    可以,还可以追究他的责任,还过你也有过错,明知是他租来的为何不要求与房东确认。与房东签合同才是你的最安全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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