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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落户和购买房屋面积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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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户政策 根据大连市政府关于购房、投资落户文件(大政发[2006]57号)规定,市外人员及本市农业人口,在下列区域购买单套商品房(指依法取得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首次出售的商品房,下同)达到相应标准的,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迁入: ⑴、在主城区(中西沙甘)购买商品房,购房款8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100万元以上; ⑵、在开发区、金石滩度假区购买商品房,购房款5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商品房,购房款70万元以上; ⑶、在金州、旅顺购买商品房,购房款3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购房款50万元以上; ⑷、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县购买商品房,购房款1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购房款15万元以上。 办理手续步骤:《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结算发票、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落户申请表、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审批表、迁入人员审核表。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区、市、县公安(分)局审批,落户市内四区的,到市人口结构办核签,落户其它区市县的到本区市县人口结构办核签。二手房无法办理购房落户手续。 两次购房总计80万元不能落户 •想在市内四区落户,必须是购买单套商品房金额达到80万元;如果两次购房在同一城区内,购买商品住宅、公建商品房款项累计达到当地购买公建商品落户标准,方可办理落户。所以两次购房总计80万元无法落户。 购买二手房不能落户 •根据《《大连市关于私人投资、购买商品房户口迁入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单套商品房(指依法取得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首次出售的商品房)达到相应标准的方可落户,购买二手房即使房款达到80万元也不能予以落户。 我市农村人员落户如何主城区 •外省、市及我市农村人员在小城镇购买房屋(不含动迁规划区内的住房)符合下列条件,且有稳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在主城区小城镇购买住宅,购房款2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购房款30万元以上的,在新城区小城镇购买住宅,购房款8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购房款10万元以上的。符合上述两条规定的人员,采取分期付款或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在付清全部房款或所偿还款项达到规定数额后,可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贷款购房达到规定数额才可落户 •在大连采取分期付款或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不是签订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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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剑

    二手房需要90平,商品房70平,房款方面一般都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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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冬明

    有关系必须得大连70平可落户开发区50平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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