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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景新苑】 土地出让金是咋收的 有啥新规吗 10年房龄得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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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培福

    经济适用房新政 1. 2007年11月19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进行交易的,按房屋出售总价款的1%补缴土地出让金。 2. 2007年11月19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进行交易的,从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满五年的按50%计算,满六年的按45%计算,满七年的按40%计算,满八年的按35%计算,满九年的按30%计算,满十年的按25%计算,满十一年的及以上的按20%计算。 3. 计算公式: 现评估价 - 经济适用房购买时总价 * 缴纳比例=土地出让金 4. 按照预售合同日期计算年限。 5. 经济适用房暂不支持二次交易的,等房管局出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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