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

我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结婚后自己买房搬出去住,并到公证处写了遗嘱公证,把他和我母亲的房子属于他的份额房产及日后分割我母亲的遗产应得到的份额都遗留给我。现在父亲想在6月份把房产过户到我名下,我有一姐一妹,她们也都同意了,请问,我们是办理买卖、赠与还是继承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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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根据国家法律,父母,配偶,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首先这房子,属于你父亲和你母亲的共同财产,你和你父亲还有一姐一妹共同继承你母亲的一半,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赠与,房产就可过户到你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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