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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问题

想买一个快要交房的房子,房主说:房子这周交房,但房产证要等2年才拿到。房主买房时是要公积金贷款10万左右。现在要卖也是要求付全款-10万。10万等房产证下来要过户的时候付清。我的问题是现在买他的房子只能是到公正处公正而已不能过户,这样有法律认可吗?万一他拿房产证去贷款或是再交易我怎么知道。还有如果要买这房子就现在的情况需要怎么做才是比较稳妥的?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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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星

    做公证本来就有风险!如果到时候他不卖你,你也没办法,但是还是有一定的法律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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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记奎

    风险肯定是有的,但是只有这一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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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金勇

    做公证是有一定风险的,只要房东登报声明作废公证就没有用了,买这样的房子也就只能公证,没有其他更稳妥的做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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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敏文

    这是不是很妥,公正是风险的,因为公正过来只是暂时的使用权,房东还是可以自由买卖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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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开旺

    公证只是证明当时房东和你有存在交易,未出证的公证不具备做过户手续,对手续的保证不大;签订合同的时候你都给了大部分钱了,要把房东的所有关于本套房产的材料拿过来,所以房东再拿房产证去再贷款或交易的可能性较小,除非房东登报丢失补办材料,才能再去办理;买这种性质房东的风险就是办理手续的时间过长,导致可行性的不定性因素较多;如果一定要买一定要把房东的材料拿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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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键

    等证过户啊,要做公证,你这样做了,你才能得到保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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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子罕

    建议你不要买,因为本身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就不能进行买卖,何况公正是可以单方解除的。风险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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