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买房 > 重庆买房风险 > 按照2011新婚姻法,首付是甲方支付的,但是房产证写的是却是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配?

按照2011新婚姻法,首付是甲方支付的,但是房产证写的是却是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配?

1.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婚前甲方或甲方父母付的首期,婚后房产证上加上乙方的名字,这样的话万一将来离婚了房产算甲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甲乙的婚后共同财产? 2.还是说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只看购房合同上的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房产证上的有乙的名字也不被认定是共同财产? 3:如果婚后乙买房,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都是乙的名字,那离婚的时候这算是乙的个人财产还是甲乙的婚后共同财产? 4:如果甲方父母把名下的房产的产权证更改为甲乙两方的名字,那离婚时,房子是按平均分配还是比例分配?或者说甲方父母有资格直接不予分配予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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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琴

    楼主1.甲方能拿出首付款的证明,首付是甲方了,按揭部分是甲乙共同的。 2.这一条同上,如果拿不出来证明,就是共同的。现在都是实名制。 3.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4.父母的房子如果是过户给甲乙双方了,离婚的时候就是共同财产,但是你可以在房产证上写明甲乙各占多少比例。如果是按此条进行,建议你父母写一个材料证明,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做一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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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里

    1.甲方能出据首付付款证明,按揭部分是共同财产。 2.同上,没有证明就是共同财产。现在实行实名字。 3.如果婚后购房的,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的算共同财产。 4.父母是房子过户给双方的,离婚时就是共同财产,也可以在房产证上写明双方占的比例。如果父母写了一个材料证明了一方没有比例的做一个公证,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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