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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宅基地及现有地上建筑物置换房产的问题

我家现有一栋三层楼房,占地面积150平米,实际使用面积136平米。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近期有开发商前来协商开发事项,具体情况是:开发商将我家现有房屋拆除,然后新建房屋,待房屋建成后,返还我家400平米的房屋面积。但在合同中,他们要求如果到时因房屋设计造成返还面积超过400平米,那么超出部分要让我家按市场价购买,请问这样合法吗?同时,请高手们指点一下,合同中还应注意什么问题?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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