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房产问答 > 惠州其他 > 惠州法律纠纷 > 委托租赁协议解除后受托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法律责任?

委托租赁协议解除后受托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法律责任?

2005年,我与乙公司签订《委托租赁协议》将本人的商铺交予乙公司经营管理,乙公司每月向本人支付租金若干,后乙公司违约,遂诉诸法院。经法院调解结案,并解除《委托租赁协议》,由乙公司返还商铺给本人。但乙公司擅自将该商铺在内的楼房改建成酒店,请问我应该怎么维权,有哪些途径较为稳妥?乙公司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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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彬

    主要看你当时的租赁合同是如何写的。一般是租赁到期后,房子恢复原样。违约押金不退。 你这事情先乙公司协商。仲裁、法院。这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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