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房产问答 > 烟台买房 > 烟台购房建议 > 【德胜凯旋花园二期】小区高空坠物,查不到责任人,怎么赔偿?住户需要公摊赔偿费吗?

【德胜凯旋花园二期】小区高空坠物,查不到责任人,怎么赔偿?住户需要公摊赔偿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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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圣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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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晨蕾

    是的 公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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