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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五年的计算时间

请问,我的房子是05年6月30日交的契税,那应该是10年6月30日满五年了,我现在有个买家,我们准备在3月份签订买卖合同,到7月份去交易中心交易,那么交易中心是以合同签订日计算是否满5年还是以7月份办理过户的时候计算是否满5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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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万旭

关于购房的时间界定标准,2005年国家税局曾作过很详细的解释。 一、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对国税发[2005]89号中的关于购房时间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1、《通知》第三条第四款中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中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2、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3、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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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万旭

    关于购房的时间界定标准,2005年国家税局曾作过很详细的解释。 一、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对国税发[2005]89号中的关于购房时间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1、《通知》第三条第四款中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中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2、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3、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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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明玉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房本或契税票的填发日期,有一个满五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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