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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房产买卖协议并付款,四年后卖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

四年前与卖方签定房产买卖协议并付清钱款,当时因是新房没到五年未能过户。现在已满五年要求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时,卖方现在提出要给他两千元的误工费和差旅费,不然就不配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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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潘建伟

一:你那时候应该做好公证! 二:你该留部分尾款! 三:拿合同和当初的暂缓过户协议找他,如果他不配合,直接告他!他如果说不卖你,直接就拾他违约,找他赔钱!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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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昌盛

    当时没有签补充协议吗? 也没有留尾款。只能吃点亏了 ,不过可以协商,给的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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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永强

    人家的要求还是可以接受的啊 毕竟人家 误工 车费 是确实 要发生的 我建议 给他 相应的 也解决自己的 问题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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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龙

    如果她不配合的话你只能等着,想要过程的话没有办法的,你可以按合同办事吧,其实有的时候退一步也是很好的收获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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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小平

    先协商按照合同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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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建伟

    一:你那时候应该做好公证! 二:你该留部分尾款! 三:拿合同和当初的暂缓过户协议找他,如果他不配合,直接告他!他如果说不卖你,直接就拾他违约,找他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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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江

    这种情况没有具体的办法,要看当时合同上双方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协议,那就只能听之认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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