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买房 > 北京买房风险 > 农村房产所有权问题

农村房产所有权问题

您好,!有两间在农村的房子,是我父亲当年没结婚前用自己的名义批下来的,当时基本由奶奶家里出资建造,其中一间作为新房给了父亲,另外一间奶奶家还留着。转眼近30年过去了,现在奶奶家要求分家,而大伯(当时建这两房子时大伯已自立门户)认为当时做为爸爸婚房的这一间该是大家的共同财产,应该和另外那间一起拿出来三兄弟平分!请问这样的要求是否合法,当时以我父亲名义批下来建造的房子该归谁所有??谢谢!!急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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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兵丽

    村住房没有纳入国家规划管理,也就是没有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因为农村建房占用的房基地是集体所有,国家鞭长莫及,还没有把这一块规范下来,不过,各地正在做农房规范管理的前期准备工姑娘,你大可不必担心,按着《继承法》的规定,你和弟弟都是父母财产的合法继承人,份额的相等的。母亲还健在,可以为你证明老房爸爸答应过给你,你不放心,妈妈可以为你写下老房归你的书面证明,但你不会再对那八间房将来母亲过世后再有继承的要求,这样弟弟会高兴的同意你的意见。 老汉以为,能和弟弟是同胞姐弟,按着农村传统的习俗,嫁出的姑娘泼出去的水,一般不会再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有国家政策和你的实际需要,继承遗产也是理所应当和无可非议的,弟弟也会懂法和支持你合理要求的,不会为难你的,不要把弟弟想的过于吝啬,还是要看在亲情上面,搞好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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