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过户更名 > 离婚判决的拆迁安置房可不可以直接以我的名字办理产权证书

离婚判决的拆迁安置房可不可以直接以我的名字办理产权证书

我于2006年10法院判决离婚,一套拆迁安置房产归我所有,因拆迁时男方签的拆迁协议,现需办理产权证书房管局要求要男方亲自才能办理相关手续,请问根据法院的判决书能否直接以我的名字办理产权证书?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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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月明

    应该不可以,但是可以你让他和你一起去办个权益委托公证,他委托你全权负责就可以直接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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