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问答 > 成都贷款 > 成都交易流程 > 房产局的人能擅自销毁房屋买卖契约吗

房产局的人能擅自销毁房屋买卖契约吗

2008年末与房产局工作人员一起与卖房人签订了买卖契约,因其他证件耽误了过户时间,而已签好的契约有房产局保管,拒绝给我。2010年初再去办理过户手续时,该工作人员说当初的契约丢失需要重新签订,可卖房人以曾签订买卖契约为由拒绝再次签署,请教我将如何做最合适?房产局的人自行销毁契约是否可追究其责任。

全部2个回答

  • 头像
    郭庆

    这个要看地方,说白了也要看关系,看你咋想,如果是我,无论如何也要追究的。

  • 头像
    唐若洋

    这个是不行的撒!可以追究其责任的!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

  • 推荐城市问答
  • 问答分类
  • 推荐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