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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房子,原房主将此房出租,未到出租合同期,原房主若终止租客合同,需要交违约金,我考虑到双

我买了一套房子,原房主将此房出租,未到出租合同期,原房主若终止租客合同,需要交违约金,我考虑到双方都不容易,就没让他终止租客合同,这样他又多得了几个月的租金,又没有交违约金,达成默契,原房主房中的物品给我。但房子交接当天,办完交接,原房主要和我算房中物品的价钱,我觉得原房主太不讲究了,我让他继续租房且不交违约金,给他省了和挣了好几千元,他倒过头来要和我算屋内物品的价钱,大家说说我现在该怎么办(屋内物品都是老旧物品,加起来不几个钱)这事我觉得窝囊,真是什么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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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张冬冬

房东这是不讲信用的行为,你可以谴责他;若是心里实在不爽,可以起诉他非法占用你的房子(产权过到你的名下时房子就是你的了),或者研究下合同上的条款,找到有利于自己的内容维护自己的权益!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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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冬冬

    房东这是不讲信用的行为,你可以谴责他;若是心里实在不爽,可以起诉他非法占用你的房子(产权过到你的名下时房子就是你的了),或者研究下合同上的条款,找到有利于自己的内容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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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红伟

    合同里如果有对于物品归属权德处理德话就好办了如果没有的话那只能是协商了没有别的办法不过你的这个业主确实是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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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丽霞

    从中吸取教训吧,一定要记得再遇到这种事情都要留有书面字据,人善良得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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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芳敏

    当时你们签买卖合同的时候,里面有么有室内物品清单呢?一定要有书面说明。你可以找当时签合同的中介帮你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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