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产问答 > 大连其他 > 大连法律纠纷 > 我在甘井子区三年前租了一处一楼共建;220平米;做食品加工;我是执照的法人;现在政府要拆迁改造;

我在甘井子区三年前租了一处一楼共建;220平米;做食品加工;我是执照的法人;现在政府要拆迁改造;

可是政府某领导告知;对我的没有经营补偿一说;后又非常肯定的说;对我们的经营补偿之说法是;一分钱都没有;请问;大连拆迁有这样的规定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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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张金刚

您的补偿应该和您的房东协商,但是一般租赁合同中都有一天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房主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这里所指的不可抗力就包含动迁的情况,我觉得您还是和房主协商,看看国家在动迁时让房主提出要求,通过房主获得您的补偿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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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鹤

    这个好像补偿只补给产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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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金刚

    您的补偿应该和您的房东协商,但是一般租赁合同中都有一天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房主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这里所指的不可抗力就包含动迁的情况,我觉得您还是和房主协商,看看国家在动迁时让房主提出要求,通过房主获得您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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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波

    按照常理,应该是给你补偿的,房东赔给你一些钱。(还没到合同期限吗!)具体法律我不清楚,建议你咨询下律师。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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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文生

    确实如此!拆迁补偿只对房屋的产权人进行补偿,可是如果您的合同没有到期的话您可以和房主进行协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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