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产问答 > 大连买房 > 大连购房建议 > 我们夫妻与公公共住一处房改房,房主是公公的名,请问我和丈夫是否有永久的居住权。

我们夫妻与公公共住一处房改房,房主是公公的名,请问我和丈夫是否有永久的居住权。

当初分这个房子的时候,因为我们夫妻和公公是一个单位的,所以相当于是单位同时解决了我们夫妻和公婆两方面住房问题。房改买产权时,我和丈夫拿了三分之二的钱,公公拿了三分之一的钱,用公公的名字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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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李斯特

这个就是需要你们家庭内部人员协商 这个已经是个人产权了 跟单位没有关系了 谁居住的问题罢了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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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海彬

    既然已经房改了,那就不归单位管理,你们只是家庭协商谁住就可以了,和单位不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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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虎

    和家人协商就可以了,反正赶你的话肯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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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特

    这个就是需要你们家庭内部人员协商 这个已经是个人产权了 跟单位没有关系了 谁居住的问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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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宏声

    当初分这个房子的时候,因为我们夫妻和公公是一个单位的,所以相当于是单位同时解决了我们夫妻和公婆两方面住房问题。房改买产权时,我和丈夫拿了三分之二的钱,公公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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